北部一名人夫阿強(以下皆為化名)2020年與妻子小容結婚,不料女方婚後天天以加班為藉口,直到晚上10點才回家,讓他相當不滿,嘗試溝通卻挨罵「同性戀」、「戀童癖」等語,雙方爭吵不休,後來小容更直接離家出走,2人分居至今,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兩造婚姻已無法維持,判准離婚。
根據判決書,阿強主張,小容婚後時常晚歸,並泛稱因加班、工作係責任制云云,自己理解對方工作辛勞,一再嘗試與妻子溝通避免晚歸一事,惟被告依然故我,甚至與其父母爭執不休,嗣其偶然自岳母口中得知,小容並非因工作所需才晚歸,而是在科技大學進修,可見女方無意相互協力以保持共同圓滿生活。
人夫指控,小容無視他擔任教職需早起工作,常於深夜與其爭執、拉扯,甚至無端謾罵「有親密朋友」、「結婚是為了報復自己」、「同性戀」、「戀童癖」、「有病」、「精神有問題」、「晚上不好睡是因為虧心事做太多」、「從事教職是誤人子弟丟人現眼」等語,後來更離家出走,雙方分居至今,兩造婚姻難期回復,請求法官判准離婚。
小容則辯稱,自己婚前就開始在科技大學進修,原希望能以較高學歷謀取更豐厚之薪資以扶養家人,並預計考取營養師後就告知阿強,不料竟遭誣指每天藉故晚歸,更被公公要求交出薪資,並稱「要嫁人就不要讀書」,自己才會暫時回娘家,思考如何繼續維持婚姻,回家時卻驚覺門鎖遭更換,男方也不願與其溝通。
新竹地院查出,雙方分居期間,阿強曾至女方家拜訪,試圖解決婚姻矛盾,詎被告未思理性以對,竟不斷出言以「求你去死啦」、「這個男生是依靠嗎」、「你最惡毒啦,你們全家最惡毒啦」等語辱罵男方,顯見小容無意與丈夫進行溝通協調,共同維護婚姻之幸福圓滿,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判准離婚。
【文章轉自 CTWANT 】新聞來源連結
結論探討: 近二、三年因為受疫情影響,離婚率大增,很多民眾誤以為要有重大事由才能訴請離婚,其實像上述案例夫妻吵架導致無法共同維護婚姻之幸福圓滿,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也能判決離婚的。
夫妻吵架的原因通常為:金錢價值觀、子女教育、生活習慣及觀念、房事不合、外遇等相關理由,人權意識的抬頭也讓我們更重視自己的感受和權益,漸漸的很難“床頭吵床尾合” 雙方沒有理性的溝通,互不相讓只會惡言相向,為了不走向悲劇、不浪費彼此寶貴的人生時間,離婚可能會是個選項,我們要如何保障離婚權益呢? 要如何讓法院裁判離婚呢? 怎麼爭取監護權呢? 婚後財產怎麼分呢? 如何爭取扶養費呢? 您是不是還有很多問題呢? 趕快撥打免費法律諮詢專線0800 800 905或加LINE ID:@a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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