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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律師好鄰居

我加入的直銷團隊,合法嗎!?


小坤聽聞打工地方的同事說有一個賺錢好機會,只要先拿出一萬元購買公司之保健食品,取得公司經營權,並以自己為中心,邀約二位親朋好友加入建立左右線,再藉由左右線各自再找來兩位下線,以此類推地向下擴充發展體系組織,即能定期領取高額獎金。小坤滿心歡喜地加入該公司之體系,拜託許多親朋好友,作為左右下線及下下線之登記名義人,實則自行掏錢購買公司經營權,以爲能因此快速地建立體系、累積獎金,卻在半年後突然接獲公司破產倒閉之消息,不僅每月坐領高額獎金的夢碎,先前投入之資金更全數血本無歸⋯⋯


Ø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使其傳銷商之收入來源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


Ø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9條:「I 違反第十八條規定者,處行為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II 法人之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第十八條規定者,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亦科處前項之罰金。」


所謂「多層次傳銷」,係指傳銷商先自行向公司購買產品,並本於自己使用消費或轉售他人獲取合理利潤,另介紹他人參加,建立多層次組織,以團隊方式推廣商品或服務以獲取合理獎金、報酬之行銷方式


但若多層次傳銷先參加者之收入來源,主要是來自其所介紹之後參加者所投入之資金,而非來自其推廣或銷售商品、服務所獲合理利潤,則會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之規定,成為「變質」之多層次傳銷型態,可是會有相當嚴重的刑責及罰金。

此種行銷方式,因可透過人際關係快速擴展,使公司組織及會員排線體系擴大,導致傳銷商易因短時間內獲得高額獎金報酬之引誘而為不理性交易,邀約身旁親朋好友或自身投入大量資金,卻不知道所獲獎金,均係來自後參加者所投入之資金,一但後參加者無法覓得足夠人頭加入挹注資金,整個公司體系即無法繼續維持、運作,則會因此蒙受極大經濟上之損失,成為血本無歸之受害者。


換言之,小坤參加的賺錢計畫,看似是在推廣或銷售公司的保健食品,但事實上商品本身僅是交易的幌子,參加者會願意投入資金,並非為了公司販售之保健食品本身之使用價值,僅係為了取得每月領取高額獎金、報酬的資格。而小坤為了能快速建立體系,以身旁親朋好友之名義登記為自身左右下線及下下線,並用自身財產購買更多公司經營權,沒想到計劃趕不上變化,在還沒取得足以回本的獎金前公司即倒閉,此時就算想取回投資本金,也可能因爲公司早已破產、經營者脫產、跑路而困難重重!


結語:

我國現在傳直銷商業手法百百種,為吸收更多會員加入公司體系,通常會頻繁舉辦各種說明會、會員大會,向潛在投資者宣揚快速回本、賺錢且低風險之特性,導致許多人受到高額獎金之利誘,爭先恐後地加入,卻不知道此種傳銷形式不僅違法,最終更可能損失慘重。畢竟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想快速賺錢即必須承受一定程度之風險,但最重要的仍是合法與否,否則虧本時極易求助無門,建議各位在接觸到類似機會時,都要多加注意!


我們有沒有一樣的感受?接到親友的電話最討人厭的除了借錢就是叫你買保險和直銷產品,感覺不買你全家大小就都對不起他?不買就會身體不健康?生活沒保障?世界末日?煩不煩呀!


詐騙的傳直銷更多,每年都會有不少頭條新聞在報導又是那一家大型的傳直銷吸金公司捲款而逃的,在人情世故之後,請你要守住理智線,天下真的沒有白吃的午餐,別拿血汗錢來賭一把,十賭九輸!保證獲利即保證詐騙!通常都拿你自己投資的錢來給你說是紅利還是獎金的,先讓你嘗點甜頭,等榨乾你之後再揚長而去,等你發現後己經血本無歸,什麼都沒有了....


當我們不確定是否被詐騙或違法時,可以先打165反詐騙專線確認看看有沒有民眾通報過,或是打110洽詢,發現自己被詐騙或是被詐騙集團利用,或是遇到多層次傳銷等法律相關問題時請趕快聯絡律師協助!

⚠️若您有相關法律權益問題需要協助

請盡速聯絡律師好鄰居法律諮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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