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撞死人還嗆法官!「德東飆車王」判刑4年
日前在天母飆車造成1死2重傷,「德東飆車王」簡祥宇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四年,只是到現在,他依然堅持不認錯,甚至反過來指控是路人沒注意,跑來給他撞,而開庭時,他甚至說如果被重判「就要去簽安樂死」,反被審判長怒斥,是不是在威脅法官。
讓你健康快樂,抱著小孫子開心發紅包做奶奶的笑容藏不住,甚至陪孫子玩爬樓梯的遊戲,但一家人溫馨的模樣再也看不到了,因為這名謝姓婦人在去年3月,被德東飆車王簡祥宇開車撞飛不幸身亡。
上個月開庭時他更戴著臉基尼現身,甚至說自己是事件的生還者從不認錯,如今一審判決出爐他被依過失致死判刑4年。
死者女兒朱小姐:「我一定不能接受啊,我連過失致死都不能接受,他就只著那兩個斷腿高中生說,你看他們高中生都沒有看我,你看我看不到他們的口罩,他們沒有注意我的行車是他們的錯。」
簡祥宇在法庭上居然向法官撂下狠話,說「如果敢判我重刑我就去簽安樂死」,讓審判長當庭怒斥是不是在威脅法官,難道判你有罪是法官的錯嗎,只是這次是依最高僅5年刑期的過失致死罪判了4年,而非受害家屬希望7年以上到無期徒刑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者女兒朱小姐:「在庭上真的是有太多毀三觀的言論,那個是我都沒辦法去想像,或者去記說怎麼會有人說出這種話。」
被害家屬委任律師孫瑞蓮:「認為他是有觸犯刑法185條,公共危險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致人死傷的疑慮,很可惜沒有被採納,也許法官他在量刑方面,就是說做為一個彌補。」
這次只判4年,他也許暫時不用去簽安樂死,被害人律師表示等收到正式判決,會再討論不排除上訴,至於被告律師則表示,還沒連繫上簡祥宇不方便回應。
新聞來源:TVBS新聞網/何冠毅 吳俊緯
時事案件討論:
車禍處理
遇到車禍案件,第一個步驟是報警,務必要在發生的第一時間報警,請警察到現場勘查,切勿移動現場 車輛(若是輕微碰撞且影響到交通的話,才建議錄影並拍照現場及碰撞點後把車輛移到旁邊安全處),等警方到場蒐證完畢後再移動車輛。接著很重要,事發後大約7天記得向警政署申請初判表(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可以請承辦員警協助申請或是線上也可以申請,大約30天左右可以收到。
以此可得知初步判定的肇事責任,初判表也只能初步判定是否有肇責,不會詳細記載肇責比例,若想確認肇事責任歸屬,建議可以委任律師向車禍事故發生地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自費(3000元)申請鑑定,釐清雙方車禍責任過失比例,較能保障權益。 法院在審理車禍案件也是以車禍鑑定為主要判案證據,有必要確認肇責的訴訟案件通常會建議提早申請,能提早得知結果,一般來說在鑑定委員會在受理申請後30天左右,當事人會收到鑑定委員會的開會通知,請當事人出席會議陳述案發狀況,而鑑定委員會必須在受理申請案件後2個月內將鑑定報告提交給申請人或送交法院,法律上只保障懂法律的人,可以在鑑定會議前委任律師陪同出席,以確保自身權益。
車禍刑責
過失致死罪判刑四年,太輕還是太重?
刑法第 276 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為被告態度較差且不認罪,所以法院判決較重一點的刑責,一般來說如果車禍損害的金額不高的話,建議自行和解解決就好。若是車禍有受到重傷,受傷程度像是骨折、臟器破裂、植物人、昏迷不醒等等,建議委任律師出馬,請求賠償,才能保障權益,爭取較合理的賠償金。
簡姓先生在審判中還要求法官考量「全台駕駛的用路安全」,若他被判重罪願簽安樂死,當庭的審判長一聽立刻喝斥說「你是在威脅法官嗎,如果判你有罪是法官的錯嗎?」簡姓先生的舉動真的是毀盡三觀。
一個法官的養成是很花時間的,看到被這樣的批評真是令人痛心。
恐龍法官在台灣已經變成嘲諷之詞了,老百姓之所以對司法沒信心,原因有很多,這可能是司法文化的一部份,民眾不能說完全沒有責任,我認為涉及的層面很多,最重要的是委任律師保障權利,而不是事後才來罵恐龍法官。以為自己很行,然後自己把案件搞砸才來罵司法不公、恐龍法官,嘴砲完了還不是要獨自面對刑責及高額的賠償金,得不償失呀。
委任律師
最常碰到民眾詢問賠多少、判多久?
還有更荒謬的問法,問說官司打輸可不可以不付錢(要律師做白工的意思?)
能保證勝訴嗎?律師倫理規範有規定:律師就受任事件,不得擔保將獲有利之結果
所以即使勝算100%也不能跟你保證的,通常只會跟你說個大概,並不是律師小氣不願意讓你放心啦
相同的道理,你到公司上班,工作做的不好,請問公司可以不付你薪水嗎?
到醫院就診,病情沒有好轉,請問要退你醫療費嗎?
術業有專攻,相信沒有人會希望自己的專業被踐踏。
也有民眾並非經濟弱勢但又想貪便宜,想找免費律師?(我相信很多老闆也想請免費員工來工作呀,你願意做嗎?)所謂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一分錢一分專業,老闆給你多少錢,你就會做多少事,錢給少了服務還會周到嗎?薪水給你少了你還會認真工作嗎?很現實面的問題但很中肯,請您要多加審思呀。
民眾委任律師最想知道要如何找到專業、划算、經濟實惠的,這也是小編我諮詢十幾年常見的民眾問題,請您不用擔心,三個願望一次滿足您,給您中肯有同理心的建議以及最適合您經濟狀況的協助辦法,沒什麼錢也是可以有律師協助的!請不要擔心,也別為了省個幾萬塊,卻賠了後半輩子的人生,不划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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